江侃惊讶地看着眼前的这个金发碧眼,却又有着鲜明的夏国人面部特征的小女孩儿,这是她大姨的混血儿女儿,小时候见过一次,结果相隔多年后再见到,已经成了亭亭玉立的小姑娘了!
“嘿嘿,uncle江好,好久不见啦~”
“叫江叔叔,不要这么双语混用!”
张小萍严厉地纠正了女儿的语言用语。
“嘿嘿,江叔叔好,现在你成了大明星了,可惜我却不能叫你小姨夫啦!”
小孩子说着一口流利的夏国语,但话语里多少带着一丝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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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主动权并不在我这里……对了茱迪,你说小媛唱歌好听?是真的吗?”
因为江侃自己并不爱唱歌,张小娟也没有什么音乐细胞的缘故,所以原先在家里的时候家里也没有太多的音乐元素,小姑娘没有受到熏陶,所以也基本上没有怎么追过星,听过歌,自然也就没有怎么唱过歌。
怎么到了米国了,小媛就开始唱歌了?
“肯特他就喜欢听歌,家里的磁带、光碟都买了很多,只要在家有条件都会听一听……”
张小萍托着自己的下巴想了想,想到了事情的原委。
“是的,小媛她喜欢唱歌,不过一般都是在没人在身边的时候才会唱两句,她太羞涩啦,我一直告诉她要大气!”
金发小姑娘双手叉着腰,一副骄傲的表情。
“那她唱的好听吗?嗨……我问你这个干嘛,小媛,你能给爸爸唱两句听听吗?随便唱什么!”
江侃的脑子里突然冒出来了一个奇特的念头,他立即双手把住女儿的双臂,非常严肃地对她说道。
“唱,唱歌吗?在这里?现在?”
小姑娘有点儿懵,怎么突然说着说着就说道自己唱歌的事情上了?
“小媛,你唱歌很好听的,快唱给你爸爸听听?没准他那优秀的嗓子的基因也遗传给了你了呢!”
茱迪的一句话让客厅里的众人都心思活跃了起来!
没错,江侃刚才就是这么想的!
自己的嗓子这么好,谁说就没有那个可能遗传给自己的女儿了?
“小媛,没事的,你唱两句听听?对了,就唱你最喜欢的那首歌,《letitgo》怎么样?”
“好,好吧……”
小媛见大家都用期待的目光看着自己,于是也就给自己鼓了鼓劲,走到了客厅的中间,面向众人,开始了小声的演唱。
“Thesnowglowswhiteonthemountaintonight,
Notafootprinttobeseen,
Akingdomofisolation,
AnditlookslikeImtheQueen……”
一年的米国生活,让学习能力非常出众的小姑娘的米国口语说得非常流畅,所以外语的歌词并不能难倒她。
而这一句句歌声从她的嘴里发出,传入众人耳朵里的时候,却都突然地让人联想起了某一种以歌唱闻名的动物——
夜莺!
婉转、悠扬,虽然是小姑娘的嗓音,却充满了很是成熟的歌曲的韵味。
也许是众人脸上的肯定的表情鼓励到了小姑娘,她的声音逐渐地稳定了下来,音量也逐渐地变大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