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了,他怎么变得这么瘦。
从嘴唇到脸蛋,从脸蛋到身体,抱在怀里,轻得就像只小猫一样。
李混元明明记得,当年与他一会,那时候,他的脸颊还带着一点稚气未脱的婴儿肥,嘴唇也是有肉的,泛着健康的血色,说话的时候,嘴唇亮晶晶的,水蜜桃一样,而嘴角总是翘着一个微微的弧度,一如他当年的自信。
李混元一个万年老二,理应是讨厌他的,真见了他,又讨厌不起来,这混蛋的模样实在生得太好,令人印象深刻——李混元也实在是不愿用任何草履虫发明的形容俊男美女的词汇来形容陈白衣,他认为那些凡间的庸俗文字,没有一字配得上这个小畜生。
他就不应该在这个世间,他应该成神,应该在他的宏图大计里,与他一起成神。
陈白衣,他无论如何,都不该沦落成如今这副形销骨立的样子……
他嘴唇上的肉都消失了。
李混元就这么看着他,直到他的嘴唇微微动了动。
李混元以为他要醒了,可以吃药了,却只是听他虚弱地说了三个字。
“……对不起。(budux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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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修斯看不下去了,床板一沉,他也爬了上来。
“老公你振作一点啊。”卢修斯毫不在意李混元瞬间变得嫌恶的脸色,“我不找你算账了,你乖乖起来吃药好不好?”
说着,还想从李混元的怀里把人抢过来。
李混元当然不给,这些草履虫,碰陈白衣等于碰他自己,都是亵渎!
李混元用自己的身体把卢修斯挤了出去,还不忘提醒他:“我希望你作为一个有教养有礼节有脸皮的绅士,对他换个称呼再来。”
“什么?”卢修斯一愣,“我喊他老公关你屁事啊,别拿你绅士那一套来约束我,我就要喊,老公,老公!!”
“你令我恶心。”
卢修斯被挡着过不去,于是沉思起来,“换个称呼好像也不是不行,对象是他,我完全不介意为爱当1。”
于是,在李混元更加嫌恶的表情里,卢修斯热热烈烈地扑上过来:“老婆,以后我做你老公好不好?”
李混元听得都要吐了。
他一脚把卢修斯踹下床之后,对他的一切软话硬话都置之不理。
并且自己
(buduxs)?()
就像老母鸡抱蛋一样抱着被子和被子里的人,转过身去,连个缝隙都不给卢修斯看见。
龌龊的草履虫,都是亵渎,亵渎!!
卢修斯急红了眼睛:“你也不能让我老公吃药啊,你霸着他干嘛!”
李混元烦死了,他的理智告诉他,小畜生不肯吃药,大概率是装的,只是装得很像,以假乱真罢了,他本来就喜欢骗人,而且他的身体,他的能力,李混元怎么都无法想象他会变成眼前这个废物,但盯着他的脸,他的嘴唇,嘴唇上的鲜红,看久了,李混元的约等于无的情感——他觉得是另一种理智上的东西告诉他,小畜生的身体是真的不行了。
一个人的病态可以装,脆弱可以装,吐血也可以装,但以陈白衣的性子,又怎会为了示弱,而任由他们两个抱在怀里,你争我抢,摆弄来摆弄去?
陈白衣应该比自己更厌恶别人的触碰啊。
“你这里条件太差了,他不吃药的话,夜里一冻,病情只会更加恶化。”
李混元决定道,“我要把他带到状元楼去,你让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