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上传来小女孩儿和金毛欢快的声音。
她?抬眸往外望去?。
坐在宠物金毛身上的季绯绯,可以说是整条街最靓的崽了。
这只金毛原本养在绯绯家里,自从她?来平沽县跟季三爷住后,就没见到过?了。
最近绯绯想念她?的大金毛实在想念得紧,连吃饭睡觉打莲仔都在想,一边想,还一边跟季三爷撒娇。
宠孙女的季三爷,在小绯绯的接连撒娇攻势下,最终还是没招架住,于是大手一挥,做主让远在市区的季父把金毛给托运到了平沽县。
这不,狗子刚到,绯绯就迫不及待牵出来溜了。
梵云谣看着莲仔眼?中的期待,摸摸头?:「真想要?」
莲仔回?答得十分坚定:「昂!」
「那就走吧。」
最近理盛集团盘下了平沽湖那边的烂尾楼,等施工队到位,便重新开始动工了。
时砚跟着退休的建筑大牛郑二爷,天天跑工地,对于这个?项目似乎特别积极。
没有美?人作伴,闲下来的梵云谣觉得有点无聊,倒不如陪小孩儿去?买条狗。
玩累了走过?来休息的绯绯一听说要去?买狗,也?想跟着去?,不过?,四岁的绯绯下午需要上课,于是,梵云谣果断地拒绝了。
至于莲仔为?什么不用上课……
莲仔得意道:「本仔佬才三岁呢!」
绯绯:……可是我两岁半就上幼儿园了。
算了,臭弟弟一定是因?为?太笨,才会?3岁都没上幼儿园,她?不跟笨蛋计较。
绯绯同情地看了眼?莲仔,然后牵着金毛回?林家村。
梵云谣简单收拾了一下,顺便电话联系好兼职司机陈助理,带着莲仔准备出门。
脚刚踏出门槛,就见到站在台阶下,微笑着看她?的宋医生宋嵘。
在旁人看来,这笑容或许十分温柔,换做无知的少女,说不定还会?沉醉在这人萦绕的温柔乡中,但梵云谣却觉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突然想起来手机忘拿了,」她?收回?跨出的脚,转身就往里走。
「跑什么,」宋嵘一把拎住她?的衣领,「这么久没见,不打声招呼?」
「难不成……我在你眼?里,是什么洪水猛兽?」
不是吗?
梵云谣心?里吐槽,面上却否认得彻底:「怎么会?,宋医生可是济世救人的大神医,怎么可能是洪水猛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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