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在经过对他的行为了解后,警方也很难给他定罪。”
“说他是贩毒吧,人家卖的是冰糖;说他诈骗吧,但是人家又将金额控制在了1000元……”
“最关键的是,从他建立群卖货以来,他从来没有跟客户说过自已卖的是冰毒,并且还是明码标价!”
“是客户自已以为他是卖冰毒的,老罗这种行为就真的没办法给他定罪吗?
———当然不是!”
】
天才天才!
人家明码标价卖的是冰糖啊~你买的冰毒关他什么事?
——————
【“随后警方通过对老罗的电脑进行调查,找到了之前跟他交易的七个人,他们被骗的金额加起来有7000块,刚好超过了诈骗的定罪标准,最后老罗被判处的10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块!”
】
【“也正是老罗此举,完善了我国快递邮寄的规范制度,要求邮寄人必须出示自已的身份证,先验货后再邮寄……”
】
弹幕:
{“还得加起来,蚌埠住了哈哈哈哈”
}
{“主要这不判点啥真不合适,这个判罚挺不错的”
}
{“黑白两道通吃”
}
历朝历代主要掌管刑狱诉讼的默默拿出小本本做笔记:
哦~诈骗的话,金额1000是个标准;可以把受害者的金额加在一起,还要规定定罪标准……俺们这也有啊!
除了判有期徒刑,也可以附带罚金……这不就是我们的罚金刑么?!
嗯……
果然,还是律法人才吃香啊~古代后世都吃得开~
——————
【“第四位选手他名叫万某,是全中国唯一一个诈骗死刑犯的人。”
】
弹幕:
{“这个更是重量级”
}
{“呐,我们是专业的”
}
“什么?!
还有高手?!”
“后世怎么那么多喜欢骗人的?”
有人默默吐槽,这四个,哪个不是骗人的啊?
然后就有人反吐槽:“说得好像俺们这的人犯罪,不喜欢骗人钱财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