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的时候,林森美滋滋的喝着鸡汤,田姗姗则坐在一旁,有一搭没一搭的夹着菜。
她兴致不高,林森当然看的出来。
但是兴致不高,关他什么事。
他现在不太有兴致干坏事,自然也没兴致,委屈自己,去哄一个女人。
反正人就在身边,跑是跑不了的,有什么好急的。
这顿饭,他还真心想吃个素的。
谁曾想,林森想吃素的,田姗姗不乐意了。
你这又是跳水救人,又是帮着安排工作的,完了还贴心的让人熬姜汤。
嘘寒问暖的你全都做了。
再见面,你就突然没反应了。
有你这么干事的吗?
难道是老娘没魅力了?
也不对呀,要是真的没有魅力,你那天在水里,能差点把人裤衩磨烂。
你搁这忽悠谁呢?
玩呢?
难不成,真的是欲情故纵?
可这欲情故纵,也不是这么玩的呀。
傻子才会把欲情故纵,整的这么明显。
眼前这人,怎么看,他也不该是个傻子吧。
田姗姗老郁闷了,这饭到嘴里,简直就是标准的味同嚼蜡。
女人低头打量着自己的穿着,包臀裙,白衬衫,黑丝袜,高跟鞋。
跟那天穿的一模一样。
身材也是不增不减的。
没什么问题呀。
难道是因为,今天的口红颜色太亮,他不太喜欢。
来之前,她当然是抱着跟林森见面的想法来的。
口红是她费劲心思挑选出来的,烈焰红唇的那种款。
小伙子们,不都喜欢这样的吗?
想到这里,田姗姗撂下筷子,郁闷的进了洗手间。
再出来的时候,嘴上的口红,已经抹弄干净。
“你把口红抹了?”
“嗯!”田姗姗矜持的点了点头。
“也对,吃饭的时候,抹着口红确实不好。”
“容易吃嘴里。”
林森点了点头,随后继续低头喝汤。
林有有站在一旁,手中端着一个托盘,盘子里放着一些清洁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