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对方给气的嘴唇发抖,半天说不出话,于海又慢条斯理的继续说:「嗨,没说你。就是想起来,我以前养了一只阿拉斯加,也叫包子。有一天突然不见了,我怀疑是我身边某个喜欢虚张声势的故人偷走的。」
包子的名字是于海取的,阿拉斯加打小黏他,像个挂件一样贴着他的裤脚,其他人使出浑身解数也吸引不了它。
于海不在场还好,只要他在,其他人但凡抱它,立刻就会被杀猪般的凄厉叫声魔音贯耳。
也不知道一只狗怎么发出猪叫的。
只有一种情况除外——用肉包子勾引。它最爱吃的就是食堂大师傅做的肉包子。只要晃晃手中的肉包子,年幼的阿拉斯加立刻被迷的晕头转向。
于海说:「这么爱吃肉包子,就叫你包子吧。」
工友们都觉得再合适不过。
从手掌大小养到膝盖一样高,没感情那是不可能的。
于海挑逗的挠着大狗的下巴,笑道:「说起故人和狗,我还挺想它的。」
「你……」魏朝宗眼底浮现微薄的希冀,「你想过我。」
于海笑道:「魏少说笑了,你又没偷我的狗。再说,我想个偷狗的干什么?我想的,是我的狗。」
我想的,是我的狗。
魏朝宗觉得心切割成两半,一半浸泡在冰水里,一半被烈焰炙烤。
于海是什么意思。
于海在暗示,他可以回到他的身边吗?他们能回到雨夜前——于海笑着招招手叫他小狗的从前。
另一个声音嘲讽的说,痴心妄想!五年,见不得光的偷窥者,你做了五年。没有你的生活,他是多么的畅快。他从来不曾想起你。即便你死了,他也不会多看你一眼,多念你一分。你心甘情愿做他脚下的狗,但在他心里,你的位置不如一只真正的狗。
但是,万一哪………魏朝宗像抓住最后一棵救命稻草般紧紧攥着微不可见的一丝希望。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也不甘心放弃。
「走失的他或许一直想要回到主人身边,只是你放弃他了。」
「这么说,是我的错?」
魏朝宗唇角绷直,思索片刻,认真的说:「不是你的错,也不是小狗的错,错的是窃贼和强盗。」
错的是周维,如果他不出现打扰他们的生活,一切都不会变。
「有件事我想不明白,报复我的手段有很多,偷我的狗算怎么回事?」于海笑着拍拍兴奋的狗头,「我说的是大狗。」
某天起床没有狗子欢腾的迎接,于海担心它生病了,去专门搭建的狗子小窝探查情况。
结果,狗子不见了,狗窝边上遗落一只「偷狗贼」的球鞋。
跑的多慌张啊,球鞋都给跑掉了。
于海认出来鞋是他买给魏朝宗的,谁是小贼不言而喻。
按理说,魏朝宗在这儿住了三四个月,他俩撕破脸后是该有个分割东西的环节,有些东西用习惯了有感情了,跟于海说一声,他不会拦着不让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