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他的人,会觉着他这样真心可爱。
不熟他的人,只觉着他冰冷阴鸷,不近人情。
“你方才偷窥我,还在光天化日之下,窥了就跑。”
邵慕白又重复了一遍,盯着他斗笠边垂下的黑纱,眼神灼热,仿佛要穿过半透的黑纱,直直看进他的眼睛。
黑纱斗笠几乎是段无迹及冠的标配,这时的他稚嫩,面薄,怕一时控制不住面部表情,被人捉住弱点大做文章。
其目的有二:
一者,他面容姣好,肌理白皙,只看脸,会有一股羸弱之美。黑纱斗笠能让他有一丝神秘感,神秘,且让人不敢靠近。
二者,他出身平教,在武林人人喊打,他初入江湖,不想招惹太多是非。倒不是怕,只是他生性孤僻,不想与外人有多牵扯。
面对邵慕白的质问,段无迹微微抬头,透着黑纱看了他一眼,随即不屑地挪开眼神,冷冷道:
“你也说是光天化日,我何来偷窥一说?”
邵慕白渐渐乐弯了眉眼,脑中滑过前世他穷途末路时,段无迹湮没在风雪里嘴角流血的睡颜,再对上如今的眼前人——还是这伶牙俐齿恨不得一句话把别人憋死,嘴毒却充满生命力的样子。
真好!
于是他清了清嗓子,准备还上一击:
“你若没偷窥,又作何心虚,作何逃跑呢?”
闻言,段无迹只冷笑一声,慢悠悠道:
“我见有人凶神恶煞地追我,自然得跑了。不然,还留下来给你唱曲儿么?”
啪!
邵慕白听着这话,只觉得脸上被抽了一巴掌。得,段无迹还是那个段无迹,论嘴毒,他和人家之间还是差了十条街。
“那个,如此看来,倒是我唐突了。在下邵慕白,给阁下道歉了。”
他寻思着先退一步,美名曰:以退为进。
“不过,相逢即是有缘。你我误打误撞相识一场,何不顺应缘分,做个朋友?”
段无迹不为所动,“我不需要朋友。”
“但在下需要。”邵慕白往他身前一站,挡住去路,“而且在下初入江湖,认识的人不多,今日难得与兄台投眼缘,十分想要结识。兄台就发发慈悲,了了在下这桩心愿如何?”
他硬生生把发春的荡笑憋回去,尽量让自己表现大方。
段无迹眼眸一虚,不过他的眼睛藏在黑纱之下,这让他的气势削减不少。
“投眼缘?”他冷笑,“我戴着斗笠,面容全无。你不知我姓名,不知我长相,更不知我身份,匆匆一瞥就投了眼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