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看热闹的众人,看着常欢这娇小姐的模样,忍不住摇头。
“哟,这是来干活的?”
“啧啧,穿成这样下地,半天就得哭鼻子,这以后不得饿死啊。”
“你瞧瞧人家那一身派头,估摸着家里条件不一般,哪有像咱们这样天天在地里死干。”
“……”
常欢听着周围的议论声,不在乎地撇了撇嘴。
然后从精致的小挎包里掏出一方绣花手帕,旁若无人地擦拭起沾了泥土的高跟鞋。
擦完后,她嫌弃地皱了皱眉,随手就想要把手帕扔在地上。
秦禹低声提醒,“同志,这里是在生产队,乱扔东西当心被人扣帽子。”
虽说这帕子是她自己的东西,想丢就丢。
但免不了让人觉得这是资本家的享乐主义做派,一点都不知道勤俭节约。
一旦被人举报上去,麻烦可就大了。
常欢的脸色变了变,显然也反应过来,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不情不愿地把手帕塞回包里,别扭地低声说了句:“……谢谢。”
秦禹没再说话,默默往旁边挪了两步,拉开与她的距离。
刚才的提醒纯粹是出于同志之间的互助,但他心里实在不想和这样的大小姐扯上关系。
就凭这一路上常欢的表现,他就知道这位以后肯定是个惹事精。
他下乡来是为了保命,可不是来找麻烦的,所以还是离远些的好。
喻乐之看到常欢的时候眉尾动了动。
不知道是不是她看错了,竟然觉得这个女知青和她长得有几分相似。
喻乐之微微凝神,再次仔细看向她。
“有意思。”
“666,这具身体在这个世界还有亲人?”
【当然有了!】
666立刻回答,【宿主小时候和家人意外走散,后来才被卫父和卫母收养,成了卫家的童养媳,有情人还在世也很正常啊。】
“难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