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昂开始长久地冷落他,他厌恶他就像他厌恶肮脏的本地农民。他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块抹布,一只苍蝇。
他终于明白了,莱昂是厌恶他的祖国的,他和其他白人是一样的,在憎恶黄种人这一点是莱昂并没有例外。可是莱昂明明喜欢他穿奥黛的样子,喜欢他的长发,愿意听他讲的神话故事,愿意喝热茶,喝米酒,吃米饭和春卷。莱昂难道不爱印度支那的文化吗,他怎么会厌恶他的祖国呢。
软弱美丽的混血儿不明白,要想与莱昂相爱,他就必须放弃尊严,把自己从祖国、原生民族中剥离出来,变成一个忘名忘氏的流浪儿,那么作为一个亡国流浪儿,他是可以与白人主人相爱的。否则,只要他仍甘心背负着祖国的尊严一刻,莱昂便要继续折磨他一刻。
他不能有爱国情感,不能有民族情感,这类情感在殖民者眼里代表『逆反』,他不能对那片流淌着黄色河水的土地产生归属感,他只对他的爱人,那位白人少爷心生归属感。
于是他便来到一个亘古不变的抉择面前。这是二十世纪每个爱上殖民者的下等人都必须经过的历程:先背叛祖国,再拥抱爱情。
他在没读懂题目的情况下便稀里糊涂地作答了,这个愚蠢但却美丽的安南情人,他只知道自己痛苦,因为被爱人厌恶而痛苦。要如何重新得到莱昂的爱,这是他唯一在乎的事,他只要他的白人少爷,只有白人少爷给他的热吻和爱抚才是可靠真实的。至于独立主权、民族尊严、革命党、反殖民抗争此类辉煌的词汇,他一概不管不问。
莱昂近在眼前,『祖国』远在天边,甚至连真正意义上的『祖国』存不存在他都不能确定。在最混乱时期,印支半岛有数十个执政党,全部宣称自己是合法政权。而他唯一认识的『祖国』就是莱昂代表的那个,法属印度支那联邦。
很多时候他并不明白他错在哪里,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去向莱昂认错。如果莱昂不肯原谅他,那就把姿态摆得再低些去认错。如果跪在莱昂脚下已经不管用了,那他就匍匐在他脚下。
他每时每刻都生活在令人窒息的痛苦中,而这痛苦,正是源自他对白人少爷不可言说的爱。当莱昂羞辱他的种族时,他之所以能感受到痛苦,是因为他爱着莱昂,倒不是因为别的。爱而不得是他所能想象出最大的灾难。只要莱昂不抛弃他,他愿意做任何事。也是,像他这样一个无依无靠的私生子,还能指望什么呢。
这不是真正的情人,不过是类似于一条狗那样的角色。
和堤岸那些出卖身体给白人的安南娼妓一样,和那些为殖民地政府卖命的地方乡绅一样。
处境和结果是他自己选择的。
把手举过头顶,然后顺从。知趣地躺倒。
他因此在莲眼中变得美丽。
他知道莱昂傲慢虚伪、自私、虚荣心强。这并不妨碍他做莱昂的妓女。白人少爷喜欢他的奴服,那就这样做。他只求能讨好对方。至于莱昂对他的好是不是出于真心,他无暇追究。
阮病倒了,他在厨房劳作的时候突然晕倒。白人少爷在二楼听见女佣的尖叫声。他冲下楼把阮抱到二楼自己的卧室里,再打电话请来医生。医生诊断说是低血糖,是饿出来的毛病。病人最近饮食上可能出了问题。
少爷放下心来,送走医生后他把厨娘叫过来,照着他在永隆时的记忆,吩咐法国厨娘做粥,粥里要加肉、蔬菜、鸡蛋。
守在阮的床边等待的时候,他心想也许他对待阮过于冷酷了。
情人醒来后,他立马把那碗法国杂烩粥端给他,阮并没有吃他的粥。混血儿仅仅是抱着这碗粥安静地哭泣。
莱昂又心软了。他看不得阮哭,他经不起阮掉眼泪。他得承认,因为阮长得很美,所以他哭的时候楚楚动人。
莱昂少爷承认是自己错了,他不应该把阮假想成男人看待。一直以来这个混血儿乖巧本分,一直把自己摆在女奴的位置上,从来没有想过忤逆白人少爷。是自己错怪了阮。
面对阮的哭泣,莱昂少爷手足无措,他站起来,摸摸自己的裤子口袋,掏出一颗果仁巧克力。白人少爷替混血儿剥掉巧克力的包装纸,然后把巧克力递给他吃。
混血儿接过了巧克力,一边哭一边吃。十几年过去,他还是在金边时蹲在地上给法国老爷们刷碗碟的那个孩子,他与莱昂之间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他们和解了。
接吻的时候,阮的身体颤抖得厉害,一直在颤抖,含在他的嘴里的阮的嘴唇也在颤抖。
他们又拥吻在一起,阮不再颤抖了,他的头发完全被弄乱了,嘴唇苍白。安南情人的美只对白人少爷一个人而言,他吃了他嘴唇上的香蜜,弄乱了他的长发。而安南情人手足无措,欣喜而激动。
此后安南仆人听从少爷的安排搬进了房子里住。
他们坠入了热恋,这句话在浪漫小说里,很美好,这句话按在白人少爷和他的安南仆人身上,变得阴阳怪气。
如果『女人』这个身份代表雌伏,那他是愿意的。
明明是他先起了算计之心诱惑莱昂。他算准了莱昂会爱上来法国的那个安南孩子,无论这个孩子是谁。在法国时他很珍奇,他是东方美丽的代言者,他知道吸引莱昂的就是这个,所以他留长发。等到莱昂飘洋过海来到印度支那后他就不珍奇了,『东方』遍地都是。他对靠近莱昂的其他同胞倍具敌意,生怕他人分走莱昂少爷放在他身上的注意力。
他未曾想过反抗,安心接受被安排的绝路,如同待宰的牲畜一样。幻想古典戏剧里的痴情郞会降临,莲回心转意,他进行一场豪赌,赌莱昂对他的迷恋可以打倒种族和阶层的藩篱。
阮其实是个很英俊的男人,高眉深目,他的五官并不女性化,举止也并不娇弱。当他也像白人一样穿上贴身的笔挺的西装和皮鞋,虽然对白人来说他仍旧矮小,没有性魅力,但对本地女人们而言,他应该是极富有魅力的一个男人。可是白人少爷不喜欢他穿西装的时候,他偏爱阮穿那些颜色靓丽的丝绸旗袍,穿白绸裤子,赤着脚站在地上的样子。他偏爱阮像个家庭妇女一样做饭洗衣,伺候男人时的样子。
他身上有很多他像女人的证据,比如他愚蠢。男人都是聪明的,不会被爱情蒙蔽头脑,但是阮是个像女人那样脑子简单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