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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宜:“是他要娶老婆,还是你要他娶。”

第3章 序萧恒之死(三)

我父亲永远无法忘掉那个下午。奉皇纪年开启之前的最后一个小满。长安郊外,乳熟的小麦垂着绿油油的脑袋,散发出米浆的馨香气味。这气味不仅引诱了犁耙也引诱了野兽。我父亲便率兵前往,进行了一场名副其实的田猎活动。

农户们站在田间地头,手柄锄头,臂撑耧车,近距离观赏这场军事盛景:

两服两骖的战车一字排开,守卫辎重一样地守卫禾苗。紧接着,战鼓擂动,麻雀烫脚,只得满天嗡嗡飞腾。同时,象征冲锋的号角和象征退守的铜钲一起嗥叫,田野之中,响起乱箭飞射般嗖嗖之声。一条又一条红白黄花的身影蹿动,在浓绿麦海里撩开层层五彩波纹,它们腾出田地,显现真容。

在这群野兽山精转换阵地的同时,我父亲麾下的士兵正式出动。他们分工严明:步兵击鼓驱兽,车队守护田地,骑兵则伴随鼓声,挽弓进击。箭雨之中,闪现我父亲一马当先的身影。

他但凡下地就不穿甲胄,还是穿那件半旧黑袍。他平常少用弓箭,故未戴扳指,但他五根指头的茧子够厚,足以做开弓之用。几乎没人看清他是如何抽箭放箭,只听啪啪啪啪一串连响,树叶草叶耸动处,几头四脚兽已翻肚朝天,颈边羽箭魏巍颤动。

突然间,父亲大腿一拧,白马掉头,面向一丛灌木。金雀花群如同伞骨向这撑开,遮在苔石和不具名的灌木丛上。父亲在那青黑的草窝底,看到一双绿莹莹的眼睛。

他压低上身,抽箭认弦的速度慢了一倍,这是他必须一击即中的象征。在他射出那一箭时,金色的花丛肩膀一抖,响起一道短促的叫声。父亲本该像刚才一样继续行进,将猎物留给后备队收捡,但他却一反常态,策马从那草窝里拎出一头黑狐狸来。

这场田猎活动从清晨开始,下午结束。父亲率众满载而归时,留守的步兵还在替农户犁地推车。见他们回来,农户们也笑迎上前,端了米粥热食给他们。

父亲接过碗,笑问:“他们干活还行吗?”

农户们举着大拇指:“个顶个的利索!那几个小兄弟锄地,我家不争气的小子望破天也赶不上。不过——”

“不过和将军比还是差得远啰!”

“不是咱们拍马,将军要真是个种地的,那把式架势,咱们满城没几个比得上的!”

“别胡咧咧,将军是来当皇帝的,是给你来种地的吗?”老汉挤上前,搓手问我父亲,“日子定了没有,啥时候登基啊?”

父亲答:“定了,五月底,庄稼也该收割了。”

老汉奓着胆子,问:“那将军,先头说的分地的事……”

父亲道:“约莫年底,郊外的荒地就能给大夥分完。到时候官府会到每家来统计人口,女孩也算。”

“可……咱们的身契,他们不给咋办?”

“我有法子,不过要迟一些。”我父亲说,“约莫两年,最晚三年,身契就是一张草纸,他们攥在手里——”

士兵笑着嚷道:“留着擦屁股去吧!”

人群大笑起来,麦田深绿的脑袋和天空浅蓝的脸蛋之间,炸开缤纷多彩的快活的空气。但实话讲,他们对我父亲描述的情景,并没有很大的信心。就像我父亲进京之前,他们对父亲麾下三大营那匪夷所思的传闻不抱希望一样:士兵夜宿街道,战马裹足进城;上至主帅下至小兵,丰收时节,帮忙收割,农忙时分,下地耕种;秋毫无犯,分文不取,遇到旱涝地区,先把军粮挪给百姓。但短短一个月,我父亲和他所率部队,就彻底夯实了这标签般的印象。

父亲吩咐军队将猎物全部分发百姓,但一反往常地,将那头黑狐狸留下来。带兵离开后,他没先回城,先去军营,找了一块石板,一把剔骨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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