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场里的说书先生们绘声绘色地讲述着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和武松血溅鸳鸯楼,戏园里的艺人上演着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和林黛玉焚稿断痴情。
有挂满琉璃灯的秦淮画舫,也有文人聚会的亭台楼阁。
山西有牵马贩茶的行商,上海黄浦江边也有和英法洋人做大笔买卖的洋行。
卡特先生听后也很有兴趣,说希望以后他也能有机会参与这种买卖。
又提起:“我原来以为只有伦敦的土耳其浴室才算文明,没想到你们那也有相似的东西。”
我临走前向墓园的管理者付了一笔小钱,在斯蒂芬妮选中的位置,栽下一棵小松树做标记。
有天晚上,我搂着斯蒂芬妮,手顺着她身子滑下去,无意间摸到她大腿内侧,皮肤凉凉的,指尖却碰到了几道刻痕。
我借着油灯的光仔细一看,竟是四个名字刻在那儿,歪歪扭扭的,像刀子划出来的疤。
其中一个是“约翰逊”,那莽汉摔马受伤前是她主人,看来每个主人都想在她身上留下自己的签名。
这几道疤不算深,可在白得晃眼的皮肤上格外刺眼,像被人硬生生烙下的记号。
我盯着看了半晌,心里翻腾起来——她这瘦弱的身子,竟被这么多人糟蹋过,还得带着这些标记活下去。
我摸着斯蒂芬妮大腿内侧的刻痕,手顿了顿,指尖像被烫了似的缩回来,低声问:“疼吗?”她身子一僵,偷瞄我一眼,低声回:“不疼了,主人。”我没再吭声,盯着屋顶。
我脑子里冒出个念头,要不要也在她空白的屁股上留个标记,证明她如今是我的。
可转念一想,还是算了。
露西说过,斯蒂芬妮生而为奴,13岁就被培养成花式姑娘,从出生的庄园卖出来,如今她18岁,这几年里至少被转手四次,平均一年多就换个主人。
我要是再添一道,我岂可和这些蛮夷一样。再说,她那屁股白嫩得跟家乡的豆腐一样,抽几鞭子红一阵就够好看了,真刻上啥,反倒糟蹋了。
我从不问她的过去,这是我能给她的最大善意。
让她一个女人亲口说出那些屈辱,无异于逼她再受一次屈辱。
她醒来时那茫然的蓝眼睛,弹琴时颤巍巍的手指,还有跪在我跟前求打的样子,我都看在眼里,她心里的伤疤比身上的深多了。
我要是问了,她八成会低头说“是,主人”,然后抖着声把那些事讲出来,可那对她有啥好?我买她回来,不是为了揭她旧伤。
我手从她大腿上挪开,搂着她躺下。
她侧身在我左边,呼吸慢慢平稳下来,我盯着屋顶,心里却有点沉。
这丫头命苦,我留着她,总得让她过得比以前强点吧。
那些名字,就让它留在她腿上,我不添新伤,已经是她能盼到的最好结果了。
一天晚上我来了兴趣,把一条狗链子套在斯蒂芬妮的脖子上,让她光着屁股,像狗一样爬着被我遛着玩,她微笑着任我玩弄,在墙根下,她抬起一条腿,模仿狗的样子,一股水柱向侧面喷出。
我看到她两瓣屁股之间的肛门,褐色的一圈褶皱小巧可爱,忍不住动了玩心,找出一个大针筒、灌肠器和一小罐油脂,排空了斯蒂芬妮的肠道后,在她的屁眼上涂抹油脂,用手指逐渐扩张成一个小洞,把阴茎插进去享受她的后庭,十分紧致舒服,但我也想,对这个地方可不能贪恋,对她身体不好,而且她阴道也很湿滑紧绷。
我们做完后,斯蒂芬妮躺在我旁边,金发散在枕头上,灯光下那张脸苍白得像纸。
她突然转过身,蓝眼睛盯着我,犹豫了半晌,低声说:“主人,我后面……只有您用过。”
她顿了顿,声音更小了,“我觉得那很脏,可主人想要,我就愿意给。”
她咬了咬唇,眼底闪过一丝羞涩,又补了句:“我整个身子都脏死了,反正您不嫌弃就好。”
她这话像是想让我开心,语气轻得像在哄我,可那股自轻自贱的味儿却刺得我心里一紧。
我听着这话,手僵在半空,愣是没接上话。
她可能是瞧出我喜欢她那紧窄的后庭,才故意这么说,想讨我欢心。
可她越这么说,我心里越堵得慌。
她把自己说得像个脏东西,恨不得把全身都献给我换点安心,可这话哪是让我开心,分明是把她自己的伤口又撕开给我看。
我看着她那双蓝眼睛,里头满是小心翼翼,又像一口枯井,里面黑暗得深不见底。
像怕我说出啥让她更怕的话,可我张了张嘴,啥也没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