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那年的草原,夏天的风卷着青草香。
他追着一只白蝴蝶跑过开满黄色小花的坡地,母亲在远处喊他:“海日古,回来喝羊奶!”
他跑得满头大汗,手里攥着刚摘的野草莓,红汁染了满手,却笑得咯咯作响。
那时候他最大的心愿,是能有一把属于自己的小弓箭。
不是为了杀人,而是想射下天空中盘旋的雄鹰,是想追着黄羊走遍草原。
再大些……
他成了部落里最能打的孩子。
摔跤时,他总能把比他高半个头的小子摁在地上,赢得很多姑娘们的笑声。
族里的老人摸着他的头说:“这小子是头小狼,将来能护着咱们部落。”
他听了得意,每天天不亮就去练骑射。
他幻想着成为一名响当当的汉子,喜欢他的姑娘两只手掌数不过来。
十三岁那年……
大酋长来部落巡视。
他背着刚猎到的狐狸,昂首挺胸地站在队伍最前面。
大酋长眯着眼看了他半晌,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好小子,狼戎的土地,从来都是用刀枪抢来的。你要记住,男人的荣耀,在马背上,在敌人的尸骨上。”
那天他把这句话刻在心里,觉得自己长大了,该去抢更大的地盘,杀更多的敌人。
十五岁的时候……
他第一次杀人。
是在一个小村落,他挥刀砍下第一个汉人的头颅,手抖了一个晚上。
夜里,他偷偷跑出去,抱着马脖子吐了半宿。
可百夫长拍着他的肩膀说:“杀得多了,就不吐了。”
后来真的不吐了。
他能笑着把人头挂在马鞍上,能在尸堆里喝酒。
甚至能看着哭嚎的汉人孩子,面不改色地挥下刀,割下头颅当球踢。
杀得越多,战功越大。
从十夫长到百夫长,再到如今的千夫长……
马鞍上的人头串越来越长,腰间的弯刀越来越沉。
他以为这就是荣耀,是大酋长说的男人该有的样子。
可有时候梦里,他会回到六岁那年的草原,白蝴蝶停在他手背上,母亲的声音远远传来,醒来时却只有满手的血腥气。
原来……
他小时候想当的,不是什么千夫长,不是什么杀人如麻的勇士。
他只是想当一个能射下雄鹰、能追上黄羊的猎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