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我将活下去!永远地活下去!
活在世界的生命里!活在人类的心上!!
这个时候,我已经欠公寓一个多月的房租了。
在地下室,欠一两个月房租的“伙计”不在少数。
我跟公寓管理人员说,我的稿费还没发下来,等发下来了我马上交。
管理人员倒也没有难为我,说,你欠一下可以,但不能占着上一层的好房间,这样吧,你搬到下面一层去住。
我被迫搬了“家”。
上面一层尚能见到一丝半缕的阳光,下一层的新“家”,则纯粹是“暗无天日”,不点电灯就完全伸手不见五指。
由于通风不良,下面一层许多房间很是潮湿,我一搬下来,就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霉味。
没几天,我的被子就湿了。
隔三差五,我就得晒一次被褥。
屋里没有自然光,我常常睡得昏天黑地,不知是白昼还是夜晚。
就是这样黑牢式的房间,我也只住了一个月。
我的文章上了《北京晨报》……
一个月后,管理人员见我还交不了房租,就卷走了我的铺盖。
我从外面回到宿舍,见到空空如也的床板,目瞪口呆。
没办法,我只得在地下室蹭床睡——今天和这个朋友合睡一晚,明天和那个朋友合睡一夜。
有一天晚上,被查夜的管理人员撞见了:沙漠舟,你还不走,在这里磨蹭干嘛?
然后,他警告收留我睡觉的朋友:再让别人睡你的床,你就给我搬走。
公寓的一条规定是:任何房客不得收留外人过夜。
欠了两个多月房租被卷了铺盖的我,已经是地下室的“非法居民”。
为了不连累朋友,我再不敢蹭朋友的床了。
有时,我上北京科技大学的通宵教室去看书,困了便趴在桌子上眯上一会,直到天亮。
有时,我就在地下室我原来住的房间里,坐在书桌前苦熬到天明。
那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夜晚,我不知自己是怎样熬过来的……
又一个苦熬的长夜将尽时,我给同乡作家王宏甲写了一封信,信上我说:
“我实在无床可睡了……”
从1999年到北京,此后的几年间,我的姐姐们从未给我打过一个电话(我偶尔给二姐三姐打)。
即使是在身无分文饿着肚子的日子里,我也不愿向她们开口——我怕开口了,她们说“没有”更让我伤心。
倘若哥哥大水活着,他绝不会让我饿上一回肚子。
可是,大水不在这个世界了……
11月8日晨,我熬过一个通宵后,想到外面喝一碗豆浆。
在地大门口,以前卖报的一个同事刘大姐拉住了我。
沙漠舟,昨天你发在晨报上的那篇文章我看了,边看边流眼泪;我还叫了我儿子来看,说你看人家叔叔这么艰难还这么上进,你更应该好好学习……
我这时才知道,自己投给《北京晨报》的那篇文章已经发表了。
早在两三个月前,友人梅晓芳就说,一定要把我给“推”出去。
他见我不肯动笔写,就自己写了一篇关于我的报告文学。
我看后,觉得不能完全写出我的“风采”,于是,以梅晓芳的身份写了一篇《卖报诗人与命运同行》,投给了《北京晨报》总编张雅宾。
张总编把稿件转给了一位名叫佟奉燕的编辑。
佟编辑给我发了一份特快专递,把我约到了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