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钟三十六响,声传九门。
宫阙上薄霜未化,宫人燃起晨火,青烟袅袅升腾,在天光未明的紫阙间缭绕如雾。
宁凡披玄衣出殿。身后随侍的内官皆低首,不敢出声。
政务殿外,文武百官已列。御史台、吏部、刑部、礼部诸臣跪于丹陛之下,锦袍拖地,寒风卷起袍角,露出冰冷的石阶。
宁凡登阶而上,目光缓缓掠过群臣。
这一刻,宫廷寂若死水。
“律印已成,可封乎?”
沈彦出列,捧上赤金之匣。
那匣形制古朴,封口以龙漆金钉,中央镂刻“火契”二字。
当盖启时,一道光从中折射而出,如火,却不灼。
——
数月前,宁凡命礼部与御史台合修《新律纲要》,废旧章,去冗例,取实法。
凡涉田制、兵饷、漕运、官选、民籍、刑律者,皆纳入此典。
更以“火契”为象,寓意:以火炼旧,以律为新。
此“火契”并非实物,而是象征“君不独断,法代人言”的国本。
宁凡站于殿阶之上,缓声而语:
“昔者以德驭民,民信其德而忘法;后以刑驭众,众惧其刑而忘义。今朕立此契,愿以法为火,以火为心,燃国不燃人。”
他语声不高,却层层回荡,压过风声与钟鸣。
群臣齐声应:“吾皇圣明!”
但声音里,敬畏多于喜悦。
——
内侍奉上“国律玺”。
那印由玄铁铸,底镌“律存于火”五字。
宁凡抬手,缓缓按下。
朱砂洇开,火契之章,正式封国。
自此,国法不由君心改易,律典生效,凡帝令若违律,可由御史纠驳。
百年帝制,从此裂开一道新的缝隙——也是光透进的缝隙。
——
朝会散后,群臣分列于丹陛两侧,低声议论。
刑部尚书赵衡叹道:“此法立后,君权自限。往后圣旨需经律印,不复当言即行。”
沈彦淡声答:“天子自缚,不是为弱己,而是为固世。”
赵衡冷笑:“世若固,臣何为?”
沈彦回望他一眼:“为民。”
——
夜。
御书房烛火微暗。宁凡独坐,案前摊着《新律纲要》。
他一页页翻过,指尖掠过那些墨痕。每一页上都有御史、工部、法官的字迹。
“法可断事,不可断情。”他低声念着,神情微沉。
“若法能明情,则世无冤;若情可胜法,则世无序。”
他长叹,抬头望向窗外的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