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廷点点头:“凶手使用了麻醉剂,那么完全可以在麻倒徐参冬后,拿到车钥匙返回车辆前。”
周正正不解:“他折过去干嘛?”
常廷“哗啦”打开了车前盖,仔细打量复杂的管道。从油垢的痕迹看,一根管子接头处有最近被拧开过的印子。
他指着说:“这是发动机进油管,只要从这里拧开,把管口插进空桶里,然后到车上拧几下车钥匙,就能引出汽油。”
他看着手中空桶:“从头至尾,凶手除了一只空桶,不需要自带汽油和管子。”
周正正惊叹道:“原来烧死徐参冬的汽油是从他自己车里抽的!等等,这手法妙啊,我得记下来……”她掏出笔记本拼命做笔记。
常廷说:“别记了,去叫人来做痕检,看能不能从车上提取到指纹。”
周正正一边走,一边飞快记下最后几个字,
然而痕检的同事忙活了一天,也没能在汽车上提取到有效指纹。
凶手干这活儿时一定戴了手套。
周正正很失望:“又白忙活了。”
“怎么是白忙活呢?至少说明两点:第一,凶手非常谨慎,心思缜密,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第二,抽油这小手艺可不是谁都会的,凶手一定从事过汽车维修之类的行业。”
常廷看着汽车,“去通知组里,重点排查从事修车汽配行业,或是有过相关经历的人员。”
“好的师父!”周正正领命而去。
汽车内外毫无悬念地没有提取到指纹。
常廷瘫在办公室里,摸出打印纸,展开看着上面黑衣人的影像。越看越符合凶手画像。
身高好似比宋舟矮一点,身材也胖一点。但宋舟如果刻意改变走路姿势,再穿得臃肿点……
常廷猛地回过神——怎么又想到宋舟身上了?
宋舟那总是内敛的气质,一看就受过良好的教育。总是端方的站姿,走起路来肩背也挺得笔直,步子也不会过大,白大褂穿在身上跟古代书生的儒衫似的。
还有那细皮嫩肉的手指头,怕是连个螺丝刀都不会拿。至于修车?抽油?无法想象。
他不由又想到了消失在春枝街的黑衣人,那不端的姿态,阔长的步距,稍稍偏头瞥向一边的视物角度,显得警觉又锋芒外露。
那种气质,是长期经历社会底层的历练,印在身上的鲜明烙印,与从事修车行业的阶层倒是相符。
从案发现场到春枝街,需步行二十多分钟。各处监控拍到的黑衣人的影像加起来有五分钟。期间他的姿态气质从未变过。
一个人如果刻意伪装,短时间可以,坚持二十分钟,且表演得如此自然……常廷觉得除了专业演员,没人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