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还指着冯广厦的鼻子骂,说他「被通海银行的银元塞破了肠子」。
苍天啊!他冯广厦分文未取,全凭朋友义气和往日人情啊!
思及此处,冯广厦有些不爽的揉了揉鼻子。
庄夫子当时骂得他可委屈了,他按下不说。
「庄夫子可又有什么指教?」冯老师语气谦和。
这教授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想岔了。」
「是林朝笙交上来的论文写得很好。庄夫子挑不出毛病的好。」这年轻教授体贴的将文章递给他,「这手字,庄夫子也满意。」
冯广厦十分意外,连忙接了过去。
圆眼镜一目十行,很快读完,又倒回去读了一遍。
冯广厦睁大了眼:「我得去问问林小姐。」
他往文学系的教室跑去了。
年轻教授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觉得完蛋——论文还是他从庄夫子的桌子上偷偷拿过来的呢!
冯广厦上次见到朝笙,还是在李雁峰和周暮觉一同返沪的时候。
那会儿满大街嚷着「周太太」,在学校里,却又继续客客气气地称「林小姐」。
朝笙一出教室就见到了他:「冯老师,有什么事?」
冯广厦笑着和她打了招呼,将她的文章递了过来。
「特地来恭喜你的。」他说,「要让庄夫子看入眼,可不容易。」
朝笙柳眉微挑。
庄世仁是教古典戏剧评论的,一向不太满意她——准确的说,是不太满意「她们」。
文学系一共四十五个学生,其中女生有四个。
这种刁难,朝笙并不放在心上,因此冯广厦不知道,周暮觉更不知道。
她露出个笑来:「那看来我的工夫没白费。」
文章确实是认认真真写的。
冯广厦见她是要回去,索性同她一道走,反正阿忠一直是等在学校外头的。
他健谈得很,能从唐诗谈到宋词,又从宋词谈到文艺复兴,谈到文艺复兴,便不能不谈莎士比亚,谈了莎士比亚,便不能不谈弥尔顿——
朝笙对答如流,末了,道:「我确实借鉴了《失乐园》里的故事,那本书还是阿暮找给我的。」
「暮觉在国外时,确实读了很多书。」冯广厦说得兴起,略去了她语气里的亲昵。
暮觉丶阿暮,他和其馀朋友,都是这么喊的嘛。
冯广厦同她一起下了楼,沿着长长的道路往外走去。
白石红砖的校园外,长身玉立的青年身姿挺拔。
冯广厦说得眉飞色舞,便见身旁的女子忽而走快了几步。
「今天怎么有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