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总,你可着真行。宋楠这样的大明星都给你打工。”
“打工?什么意思?”
李建当初买下文化传媒公司,就是为了把自己写给夏雪的十几本小说拍成影视剧。
自己从来没有想过靠文化传媒公司盈利。
后来,为了抵抗韩流,李建才有加大对文化传媒公司的投资。
后来就是沈莉的加盟。
接着就是宋楠和原来的演艺公司闹的天价违约金事件,李建帮宋楠摆脱,然后把她签约过来。
而且,签约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违约金的事情。
“宋楠不是为我打工的。我和宋楠签约的时候,可没要她一分钱的违约金。她现在随时想去哪个影视公司拍戏都行。”
高晴有点惊讶。
“真的?你不收艺人的违约金?”
李建摇了摇头。
“我又不缺钱,所以,呵呵,文化传媒公司的艺人,每一个都随时可以离开。一点违约金都没有。”
对于这点,刘若菲也是知道的。
于是附和道:“这点我可以证明。当初设计签约合同的时候,沈莉提议象征性地收取一块钱。但是李总否定了。”
“为什么?”高晴无法理解。
“很简单嘛。我不需要用合同来约束艺人。他们如果觉得哪里有更好的发展前景,我非常乐意欢送。毕竟,文化传媒公司跟其他影视公司,资源,播出平台,人脉等还是有点差距的。我不能耽误人家演员的发展前途,对不对?”
“这真的?”高晴还是不敢相信。
“当然。我不缺钱。呵呵”
高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有钱果然任性。我听说很多演艺公司,签约艺人的时候,会提出天价违约金。如果艺人不按照公司的要求配合演出,就必须支付天价违约金。”
李建点了点头。
“当初宋楠就面临这样的困局。所以,我不希望我的影视公司出现这样的事情。每个演艺人员都是自由的。超级自由。”
“超级自由?”
李建笑道:“当然。不过,如果擅自毁掉自己的形象,违法乱纪等,那就视为自动离职。”
“哦也就是说,只要艺人有违法行为发生,就不再是你公司的演职员了?”
“这个是必须的。演艺人员,属于公众人物,不能有劣迹。”
就在这时候,赵小红打了电话过来。
“李建,你可真行。转头就给了我个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