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白娃子一直到了十五岁,还痴痴呆呆,左近都知道他是个愚的,连亲事也未曾说下。家里为此愁眉不展,他却丝毫不觉,整天不是发呆就是睡觉。这天半夜,白娃子睡得正熟,忽然闻到一股异香。白娃子睁眼一看,屋里不知何时多了个女子。”
“那女子不过二八年华,穿着一身白衣,生得花容月貌,犹如仙子。坐在他的炕边,正对着他笑。白娃子懵懵懂懂,只听那女子说,与他有缘,今日特来相报。”
“白娃子那时蠢笨如牛,压根儿不通人事,只是闻着那女子身上的香气,不知不觉间……下边就硬了。”
汪臻压低声音,说得猥琐,引得席间一阵窃笑。
“都说傻人有傻福,那憨儿竟是福星高照,不知哪辈子积的德,那女子也不嫌他土炕敝席,只嫣然一笑,便宽衣解带,裸着白白的身子上了炕,与白娃子成了好事。”
“自此,那女子夜夜都来陪他欢好,白娃子通晓了人事,正自得趣,那女子千依百顺,无不依从。但有一桩蹊跷,不管多晚,天亮前都会离开。白娃子虽然愚笨,心里也觉得奇怪。一天夜里,白娃子趁那女子睡中未醒,悄悄把她衣服藏了,又在她脚上绑了根红绳。”
“天快亮时,那女子醒来要走,却找不到衣服,待摸到脚上的红绳,更是骇了一跳。正慌张间,忽然外面传来一声犬吠……你猜如何?”
那位少主听得入神,接口道:“如何?”
汪臻一抚掌,“那女子倒地不起,现出原形,却是一条白毛狐狸!”
少主一拍大腿,“狐仙!”
“少主高明!”汪臻捧了一句,“这乡间狐仙的传闻极多,白娃子一看那女子现了原形,哪里还能不明白?于是用红绳绑住它,逼它吐出红丸。那狐女百般讨饶,但白娃子执拗得紧,只不鬆口。狐女受逼不过,只得吐出红丸,被白娃子一口吞下。”
“说来也奇!自打吞下红丸,白娃子立刻变得耳聪目明,心思灵动,不但能读书识字,还能写诗作赋,你说神不神?”
老头脑袋点得鸡啄米一样,“神了!神了!”
“更神的还在后面呢,”汪臻喝了杯酒,“那白狐可不是寻常的狐仙,而是个得道的天狐!吞过天狐的上品红丸,憨儿不但开了窍了,还多了一桩异处,不拘他身在何处,心念一动,方圆百里的狐女都会闻风而至,任其施为,丝毫违抗不得。”
少主若有所思地说道:“怪不得他不肯与宰相联姻,有狐女相陪,何须凡间俗女?”
“正是这个道理!”汪臻道:“前面说他入京中了进士,没过几年就辞官不作,带着数名艳女回乡,起了偌大的家业。每日里呼朋唤友,夜夜笙歌。据说天狐的红丸能令真阳不泄,神妙非常。”
那位少主狭长的眼中闪过一抹光亮。
“白员外直到寿登百岁,还能夜御数女,尽享人间至乐。最后乘风仙去,遗留的故园藩衍成镇,就是此地了。”
汪臻笑道:“方才两位问此地的来历。想那狐仙到此,便入其彀中,脱身不得,因此这地方也就被叫做留仙坪了。”
“原来如此!”少主感慨道:“有勇有谋,有胆有识!可为一叹!”
旁边的老者道:“这是哪年的事了?”
“总有百余年了吧。不瞒各位,汪某祖上就是给白员外做事的,小时候听爷爷说,我太爷爷还给白员外当过长随呢。传言白员外的内宅群芳荟萃,尽是人间难得一见的绝色。”
老者叹道:“也是个有大福气的。可惜未能一见。”
汪臻道:“前贤虽去,这留仙坪却成了一处灵地,每每有狐仙出没。这些年来虽然没有人能再遇上天狐,得了红丸,与狐女欢好的香艳轶事却是不少。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诸位今晚就能遇上,莫说春风一度,便是侥幸得了狐仙的红丸也未可知。”
壮汉笑道:“昔爷,今晚睡觉可得睁隻眼,说不定有狐仙看上你了呢。”
众人哈哈大笑,罗令暗暗撇嘴。
汪臻这破落户惯会察颜观色,全靠着一张嘴混吃混喝。
平常惯用的伎俩,就是拿白员外遇狐说事,前面一番说辞敲鼓听音,若是文人,就会大讲诗赋,拼凑些章句,冒充白员外的诗文;若是热衷功名的,就会大讲当了进士之后,如何做官;若是热衷富贵的,就会大讲如何与豪门权贵联姻;若是贪图钱财的,就会讲辞官之后,如何起家兴业……总之就是四个字:投其所好。
那少主方才欲言又止,多半是席间不好多问,待散了席再讨教红丸的详情,这便上了汪臻那厮的套,左右要捞他一笔银子出来才肯罢休。
夜色越来越深,外面的越二爷也越发焦急。
忽然远处亮起一点灯火,接着马蹄声隐隐传来,一行车马从山坳驶出。
越二爷长舒了一口气,连忙撩起衣袍,快步迎上前去。
客栈掌柜带了两个伙计一道去迎,这会儿早早便下了马,牵着缰绳在最前面引路。
后面一名大汉虎背熊腰,雄壮威猛,他腰佩长刀,肩后背着一张铁弓,身形剽悍。
再往后是十余骑护卫,虽然不露峥嵘,但落在越二爷这等见惯了人物的老手眼里,那些护卫个个都是百战之余的精锐,杀的人只怕比前面那壮汉还多。
后面五辆双辕的宽厢四轮马车,车上未打旗号,也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但一看车辆的木料、做工,就不是寻常货色。
车旁跟着一名彪形凶汉,却是一名兽蛮人。
那兽蛮汉子虽是徒步,却与旁边的骑手差不多高,隆冬进节,他只披了一条兽皮坎肩,裸露的双臂生满浓毛,形如野兽,口中伸出一对獠牙,脸上印着一块巨大的青斑,顾盼间如同虎狼,凶狞可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