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春芽本来还不觉得有什么,但看到郑云舟不停搓洗的模样,她也马上发现了不对。
只是她认为是这墨有问题。
“来人,把采买这墨条的人找来。”春芽冲着房间外喊着,“这个罪该万死的狗奴才,竟然给爷这样的套,他是不想活了。”
郑云舟却像是完全没有听到的样子,他搓洗的动作突然停了,似乎想起了什么,把手伸进自己的胸口。
“不!这不是真的!”他喉头滚动,发出一声近乎呜咽的低吼,猛地缩回手,好像那处皮肤会灼伤他一样。
随后郑云舟再也顾不得其他,他迅速冲到镜子前,扯开了衣物——一个巴掌的地方满是青黑,而且还长满了硬硬的毛发。
手指在胸口那处皮肤上反复摩挲,动作越来越急,越来越重。
镜面冰凉,映出他苍白的脸和惊惶的眼神。
抱头蹲下,那些昔日的回忆又来了。
童年时,那块被无数人嘲笑、让他痛不欲生的“野猪皮子”胎记!
它回来了,而且变得比以前更大、更恐怖了!
“啊——!”郑云舟发出一声短促而痛苦的抽气,抱住头的手极其用力,指甲几乎要掐进头皮。
他再也支撑不住,瘫倒在地后,整个人蜷缩起来。
“郑憨子,郑憨子,胸口长个野猪皮子,一家全是煤黑子!”孩童们尖锐的哄笑声仿佛就在耳边,那么清晰,那么刺骨。
他永远都记得那时小小的自己,是如何羞愤地想要寻个地缝钻进去。
然后,记忆的画面猛地一转,一个穿着鹅黄色衣裙的小女孩挡在了自己面前,她声音清脆却意正言辞:“你们干什么!不过是拇指大的胎记,用得着这样吗?再胡说八道,我就放狗咬你们了!”
女孩的身边,一白一黑两只半大的小狗龇着牙,发出威胁的低吼。
是她,秋霜。
是那个会用柔软的小手拉住他,告诉他“一点都不丑”的秋霜;
是那个会为他寻来治疗药膏的秋霜;
是那个胎记不见起色,在他要放弃的时候,总是鼓励自己的秋霜;
可如今……胎记以更狰狞的模样重新缠上了他,而且原本只有拇指的地方,现在已是巴掌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