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老四16岁时,就去了香江。
他在香江那么多年,早就融入了当地的社会,习惯了当地风俗。
香江那地方鱼龙混杂,可是各个帮派的风水宝地。
在内地被取消了的“江湖文化”,在那边依旧兴盛。
感谢救命之恩时,郑重的敬酒三杯,就是一个最基本的文化。
也就是在内地罢了。
如果是在香江本地——
初夏这个“大侄女”,在感谢李南征这个“叔叔”的救命之恩时,得跪在地上敬酒。
让妻子捧着酒瓶子,站在初夏身边随时满酒,同样是江湖文化的组成部分。
初夏很是不适!
李南征也有些不敢当——
连忙站起来说:“四先生,你太客气了。我。”
“叫四哥。”
商老四打断了他的话,正色说:“兄弟,也就是你已经结婚罢了。如果你没结婚的话,我会把初夏许给你。真那样,你就得喊我爸了。要不,你和你老婆离婚?咱们当翁婿?别看我就是一个奸商,是商家也没啥地位。但只要你给我当女婿,我绝对能给你争取到最多的利益。”
如愿初夏——
李南征——
算了。
啥话也别说了,不就是坐在椅子上,接受商贼的敬酒吗?
又不是被商老四逼着,和商贼入洞房。
和小太监离婚?
呵呵。
老子好不容易重生,可不想这么快,就被小太监咔吧一声踩断脖子。
想到这儿后,李南征徒增强烈的错觉:“我脖子上,是不是有只臭脚丫子?”
哎。
爸爸先是认狗贼当兄弟,来为我和他之间竖起一道伦理墙,时刻提醒我不能和他发生什么。
现在又借助让我敬酒的机会,试探狗贼能不能为了我,和秦宫离婚。
爸爸为了我,可谓是操透了心。
初夏心中幽幽叹息,默默端起了桌上的酒杯。
对李南征欠身,把酒杯举过了头顶。